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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產(chǎn)品非金屬外殼和外殼的非金屬部件發(fā)布時間:2023/4/21 11:26:03 瀏覽次數(shù):15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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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產(chǎn)品非金屬外殼和外殼的非金屬部件-浙江新黎明環(huán)保有限公司 非金屬材料的外殼或外殼部件的耐熱和耐寒性能(熱穩(wěn)定性)應滿足規(guī)定的試驗要求。 設備外殼表面應設計為在正常使用、維護和進行清潔的情況下,能避免產(chǎn)生引燃危險的靜電電荷的結構,該要求可通過下列措施之一來滿足: a) 外殼的表面電阻不大于1GΩ; b)通過限定外殼非金屬部件的表面積; c)設置警告標志,例如:“清潔時,請用濕布擦拭”。 耐光照性能:如果與防爆型式有關的外殼或外殼部件是非金屬材料,并且無防光照保護,則外殼應保證耐光照試驗合格。 所謂“光照”包括日光和燈光(尤其是大功率光源)。 透明玻璃罩及觀察窗應采用具有一定強度的材料制成,并能夠承受熱劇變試驗合格。 粘接材料: 用于防爆電氣設備外殼或部件粘接的材料 應保證在預期的工作條件下和設 備額定運行值范圍內,對于其所承受的最低溫度和最高溫度應有足夠的熱穩(wěn)定性,防止材料變質,影響防爆性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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